城市建设学院本科生各年级: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文件《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鄂教助〔2020〕1号)、《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7]25号)、《湖北省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意见》(鄂教财〔2015〕10号)、《武汉科技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武科大学发〔2020〕4号))、《武汉科技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武科大学发〔2020〕4号)的精神,现就我院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3天(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13日)。所有认定结果接受全院监督,如对以上结果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来电来访学院51503办公室,电话:027-68893318。邮箱:huangdang@wust.edu.com.cn。
城市建设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O二O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