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学院2020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10-2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武科大教〔201856号)文件和校教务处相关通知精神,现启动2020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学生选拔工作。为确保选拔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许成祥 杨启梅

组员:毛前军 朱红兵 杨长发 姜天华 张春枝 樊杰 周百灵 刘伟毅

秘书:李祚海

二、选拔对象:普通全日制四年制2018级本科生和五年制2017级本科生。

三、申请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在校期间本专业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必须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425分;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

(四)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省级及以上的大学生各类学科与科技竞赛中获奖者;

2.具有研究潜质和创新能力,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公开发表期刊论文,或获得专利授权者,或获得软件著作权者。

四、选拔程序

(一)学院制订“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实施细则,并向学生公布;

(二)112日前,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并交至51503,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在线信息收集汇总表;

腾讯文档在线收集表:

https://docs.qq.com/form/edit/DVmRIcURUVE1xWGRT?createTS=1603760544222&templateId=25000#/edit

()学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将选拔确定的名单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将选拔确定名单上报教务处审核。

五、选拔时间安排

序号

      

截止日期

备注

1

学院成立“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领导小组;制定   “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实施细则,向学生公布;

1029

 

2

学生提交申请至51503

11216:00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3

学院将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3天;

115

 

4

学院将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报教务处.

1110

 

 其他说明

(一)入选“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的学生,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变;

(二)“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行淘汰机制,进入该计划的同学应加强学业,刻苦学习、认真钻研,学院将于20219月开展中期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第二阶段。

   

 

                                                                   城市建设学院

  20201027


3.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doc




上一条:土木工程专业16级毕业实习经费公示表 下一条:建筑学17级生产实习公示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