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选择与转专业管理办法》(武科大教〔2018〕28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启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一)面向对象、基本条件及要求
1、转专业面向对象为符合文件规定的我校在读的普通本科2018级学生。
特别说明,学生个人应充分理性考量转专业意向,转专业作为大一在校生的选择权益,其权益与义务并存,学生在转专业后必须严格按照转入专业相关培养方案完成各类课程的修读(并取得相应学分,最终方能获得毕业资格),学生在原专业修读 并获得学分的课程,如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不匹配,则必须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进行重新修读,故请同学们在选择转专业的同时,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应对在转专业后应承担的学业负担。
2、基本条件及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2)修完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课程(适用于每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或第二学期课程(适用于每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具有某种特长或对某专业具有浓厚兴趣。
(3)同一名学生只能填报一项申请转入专业意向。
(4)文史类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理工类专业。
(5)艺术类录取的学生只能转入同类别其它专业。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例如定向培养、国防生等;
2、护理学专业降低投档线被录取的相关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国际学院本科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3、在高考招生生源地同时有一批和二批本科招生计划的,低批次录取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高批次录取的专业。
4、由其他学校转入我校学生不得转专业。
5. 学生在读期间原则上只允许转专业一次,已转过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二、转专业计划数
根据学院各专业资源配置状况,结合学科和专业发展规划,各专业转入人数上限如下:土木工程8人;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3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3人;城乡规划、建筑学专业因教学资源有限,不接受转专业申请。
三、具体安排
5月30日至6月3日 |
学院接受学生咨询,咨询电话:68893318,学院确定转入计划数,并报教务处 |
6月4日 |
教务处在网上公布全校转专业计划数 |
6月5日至6月6日 |
学生申请,填写申请表,交至51318学院审核,过期不接受申请 |
6月10日至6月12日 |
学院审核,填写汇总表及学生申请表报教务处 |
6月12日 |
学院确定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核时间等内容,在网上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
6月13日 |
学院进行考核录取,填写汇总表,并将拟同意转入名单报教务处 |
6月13日至6月17日 |
学院进行考核录取,填写汇总表,并将拟同意转入名单报教务处 |
6月18日 |
各学院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拟同意转入名单 |
6月21日 |
各学院将公示后的拟同意转入名单、纸质版申请表报教务处 |
6月24日 |
教务处审核拟同意转入名单 |
6月25日至27日 |
教务处网上公示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 |
8月31日至9月1日 |
被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到转入学院注册报到,领取推荐课表,到转入专业上课 |
2019年秋季学期第二周 (具体选课时间另行通知) |
转专业的本科学生退、改选课程 |
9月16日至18日 |
经试听课后,不适应新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回原专业,逾期不再受理。 |
四、考核方式:综合面试与能力测试相结合。
五、考核内容:专业学习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专业思想情况。
六、考核时间和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许成祥
副组长:郄恩田 王军
组 员:姜天华 刘冬华 朱雷 周百灵 刘伟毅
秘 书:玉散·阿卜杜瓦依提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城市建设学院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