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学院
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根据武汉科技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推荐。
二、推免对象为本院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三、名额分配如下:(共27人)
专业名称 | 土木工程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城乡规划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建筑学 |
分配名额 | 13 | 5 | 3 | 3 | 3 |
四、推免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知识扎实,在校期间本专业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必须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5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三)身体健康。
(四)凡符合以上条件并具备下列情况者,给予奖励绩点:
1.在《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学科和科技竞赛管理办法(修订)》(武科大教发〔2024〕1号)中认定的A1类、A2类、B1类、B2类赛事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且排名前三者的大学生各类学科与科技竞赛中获奖者;
2.以第一作者在与本专业相关的C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且专利申请人为武汉科技大学。
五、推荐排序办法
(一)按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与奖励绩点之和进行排序推荐;
(二)奖励绩点依据《武汉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武科大教发〔2020〕48号)按如下公式计算:
(为《武汉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认定之有效学分)
六、推荐工作程序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推免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徐斌 黄诗冰
副组长:胡丹蕾 杨曌
成 员:龚建伍 张春枝 樊杰 周百灵 刘伟毅
秘 书:刘艺峰 郝斐然
(二)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交所在学院,同时提交成绩单、四六级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
(三)学院根据学校推免条件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对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
(四)学院公布拟推免学生名单,并公示3天。
(五)推免工作接受监督,监督电话:68893318,监督邮箱:619632526@qq.com。
七、日程安排
序号 | 内 容 | 时间安排 | 备注 |
1 |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向学生公布。 | 9月5日 | |
2 | 学生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 9月5日-9月8日 | 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 |
3 | 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 | 9月9日-9月14日 | |
4 | 公示拟推荐名单。 | 9月15日-9月17日 | 公示3天 |
城市建设学院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