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学院 2019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09-1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19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现就我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推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推荐。

二、推免生的对象是我院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三、本次推免鼓励学生内推。

四、推免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知识扎实,在校期间本专业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必须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5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 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省级及以上的大学生各类学科与科技竞赛中获奖者(学生排序在前三名);

2)确有研究潜质和创新能力,曾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期刊论文(第一作者),或发表论文被SCIEISSCI等收录,或获得专利授权者(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专利权人为武汉科技大学)

() 对不满足推免生基本条件()款的规定,但具有特殊的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可以申请推免,由校内3名本学科教授推荐,学院审核认定,教务处复审,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主要是指:

1.在全国各类教育部认可的重大学科或科技竞赛中获全国竞赛一等奖且排名在前三名者;

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学技术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银奖且排名在前三名者;

3.已授权的发明专利第一授权人(原始发明人必须为学生本人且为第一作者,专利权人为武汉科技大学);

4在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5.在学校规定的C类期刊上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论文,或发表论文被SCIEISSCI等收录的(第一作者必须为学生本人,第一完成单位为武汉科技大学);

6.在全国高校体育竞赛集体项目(必须是主力队员)中获得前六名、个人项目获前三名者。

五、学生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学技术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金奖且排名前五的,可直接获得推免生资格。

六、推免工作程序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推免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许成祥  赵峰

 成员:雷学文 郄恩田 王军 姜天华  周百灵 朱雷 刘冬华 刘伟毅

秘书:朱大琴

2、学院公布推免工作方案。

3、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交所在学院,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学院根据学校推免条件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对学生的成绩、奖励证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第五条的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提出推荐名单,并公示3天;

5、将推荐名单和相应材料报教务处审核。具体材料如下

1)《武汉科技大学推免生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

2)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的《武汉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有关成果及奖励证书的复印件、教授推荐信原件等支撑材料。

七、日程安排

1、日程安排

序号

      

截止日期

2018年)

备注

1

学院下发推免生工作通知

94

 

2

学生提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交学院教务办

912日下午1630

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

3

学院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学院将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报送并公示

913

 

2、未尽事项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城市建设学院

               2018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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