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学院2022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武科大教〔2022〕63号)文件和校本科生院相关通知精神,现启动2022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学生选拔工作。为确保选拔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许成祥 徐斌
组员:毛前军 杨长发 姜天华 张春枝 樊杰 周百灵 刘伟毅
秘书:罗思宇
二、选拔对象:普通全日制四年制2020级本科生和五年制2019级本科生。
三、申请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在校期间本专业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必须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425分;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
(四)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省级及以上的大学生各类学科与科技竞赛中获奖者;
2.具有研究潜质和创新能力,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公开发表期刊论文,或获得专利授权者,或获得软件著作权者。
四、选拔程序
(一)学院制订“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实施细则,并向学生公布;
(二)11月9日中午12:00前,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城市建设学院“拔尖人才培育计划”汇总表》、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有关材料纸质版交至51505罗思宇老师处,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617017262@qq.com,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27—68896995。
(三)学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将选拔确定的名单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将选拔确定名单上报本科生院审核。
五、选拔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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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 容 |
截止日期 |
备注 |
1 |
学院成立“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领导小组;制定 “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实施细则,向学生公布; |
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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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生提交申请至51505,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617017262@qq.com; |
11月9日12:00 |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
3 |
学院将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3天; |
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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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院将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报本科生院 |
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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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一)入选“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的学生,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变;
(二)“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行淘汰机制,进入该计划的同学应加强学业,刻苦学习、认真钻研,学院将于2023年9月开展中期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第二阶段。
城市建设学院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