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团支部:
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推动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蓬勃发展,不断提高学生的素质和能力,为湖北省第十四届、全国第十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送优秀作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第十四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简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和地方政府共同主办,国内著名大学、新闻媒体联合发起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自1989年首届竞赛举办以来,“挑战杯”竞赛始终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在推动广大高校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发明和培养创新型人才、深化高校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集中展示了高校的育人成果,体现了鲜明的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在高校和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良好的影响,被誉为当代大学生科技创新的“奥林匹克”盛会。
二、竞赛要求与安排
1.参赛资格
我校2023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2.作品要求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1年6月1日以后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为确保参赛作品质量,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哲学社会科学类)原则上应在2023年3月31日前见刊、专利(含软件著作权)原则上应在2023年3月31日前持有专利授权书即可申报此次比赛。
3.竞赛安排
竞赛阶段安排:整个竞赛分为组织发动、校级竞赛、整改提高三个阶段。
(1)组织发动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2月上旬)
各学院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部署,在学生中作充分的宣传与发动,并积极组织作品申报工作,于2022年12月12日24:00前在“双创系统”进行申报。
(2)院级竞赛阶段(2022年12月下旬-2023年1月上旬)
学院将举行院级竞赛,届时团委将邀请校内外专家成立竞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全面、公正、严格的评审,确定作品最终获奖等级。
(3)整改提高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
在院赛获奖作品中确定3件作品代表学院参加湖北省第十四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团队成员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根据竞赛评审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的评审意见对作品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为省赛做好准备。
4.奖励办法
根据竞赛作品数量及质量,按比例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本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在学生中营造良好的创新气氛和舆论氛围,推动此次竞赛顺利地开展。
2.加强指导。各团支部要加强对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动员和指导,成立竞赛领导小组,动员专业教师参与指导学生,广泛组织学生参赛。
3.规范报送。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团支部在报送作品时严格按照规定的作品报送格式进行;具体格式要求及相关信息请在校团委网站查询。
共青团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20日